关于办理2020年度对上级知识产权部门资助或奖励予以配套资助或奖励的通知
浏览量:324 上传更新:2015-11-24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对获得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企业,获得省市专利奖嘉奖的企业及对撰写前述获奖专利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予以配套资助及奖励。
请相关单位按《申请对上级知识产权部门资助或奖励予以配套资助或奖励办事指南》自12月24日(星期四)至12月30日(星期三)期间登陆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申请办理并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办理。同一项目获得上级多项资助的,可选择区最高资助额度申请配套资助;已获得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配套资助的,配套资助不叠加,但可申请补差。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联系电话:82376242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22日
☆ 联系我们